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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康永写给小小S的宝宝日记(二十一)- -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节日·小鱼
 
  10月10日   电视台的角落

  亲爱的宝宝:

  我不喜欢节日。

  我不喜欢别人规定我哪一天应该开心,又规定我那一天应该特别想念哪些人。

  10月11日   朋友家里

  亲爱的宝宝:

  有一部很好看的卡通电影,讲一条海里的小鱼,被人抓回去养在鱼缸里,小鱼好想念爸爸,爸爸也好想念小鱼,父子两人历尽千辛万苦,才终于又在大海里团聚。

  这部电影拍的太感人了,看过电影的小孩都要求在家里养一条同样的小鱼。

  结果,当然就是千万条这种小鱼被迫离开大海,和它们的爸爸分开了啊。

  还能有比这更蠢的事吗?

明星·小孩

  10月11日   电视机前

  亲爱的宝宝:

  过不了多久,你就会变成“小孩”了。

  做小孩的乐趣之一,是可以犯错。做小孩的悲惨之一,是犯错会被处罚。

  电视上又有一个明星做错事被逮到的消息。

  明星啊,就是一直被宠着的一群小孩。做的全是小孩做的事,唱歌、跳舞、打打闹闹、说笑话、扮家家酒、演警察捉小偷、演新郎新娘、穿得漂漂亮亮同去玩、永远要吸引大人的注意、永远要让大人觉得人生撑下去是值得的、觉得还没到手的东西都值得伸手去抓抓看。

  大人用很多很多钱、很多尖叫和赞美、宠溺这些小孩,小孩努力地逗大人开心,但也常常闹脾气、要糖吃、闹完脾气,又怕大人不再喜爱他们。

  “永远长不大”是明星存在的意义,也是明星存在的方式。如果有明星愿意依照真实世界的法则、长大、负起责任、操心生活、终于变得鸡皮鹤发,那当然令人有点安慰,但恐怕更多的人会觉得残忍和扫兴吧。

  明星犯的错,都是孩子气的错,说谎、打架、喝醉、乱搞、花离谱的钱买没用的东西,不顾做人的道理、闹个天翻地覆。

  在这个很多事都熟到快发臭的世界,真的有人要明星也守规矩、变成熟吗?

  还是,继续宠溺明星,让他们镇守在保持幼稚边界上?

- 作者: nayuy 访问统计: 2005年11月6日, 星期日 20:18 加入博采 打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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